一、燃油發電概況
(一) 燃料油
112年台灣本島燃料油機組(協和發電廠2部機組)裝置容量(不含購電部份)達100萬瓩,占台電公司總裝置容量約3.1 %,但因燃料油發電成本較高,屬於中、尖載發電機組,故其燃料油機組發電量僅占台電總發電量約1.6%。
台電公司本島現有燃料油電廠之位置、裝置容量詳如圖所示:
(二) 柴油
112年氣渦輪機組及柴油機組裝置容量(不含購電部份)約59萬瓩,占台電公司總裝置容量約1.8%,其發電量僅占台電總發電量約0.1%。
二、燃油採購情形
(一) 燃料油
台電公司依採購法規定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各發電廠燃料油採購,經公告徵求建立合格廠商,國內僅有台灣中油公司有鋪設管線與協和電廠油槽連接供油,且本公司可指派傭船於大林埔碼頭岸邊提貨供應離島電廠用油,經審查結果台灣中油公司為唯一合格廠商,並採需求型契約,按實際交貨量予以計價。
(二) 柴油
台電公司依採購法規定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各發電廠柴油採購,經公告徵求建立合格廠商,合格廠商計有台灣中油及台塑石化公司。
台電公司後續邀標則檢視各電廠輸油條件限制、數量需求情形,予以整合輸油條件相當者合併採購,邀請上述合格廠商參與競標,並由得標廠商供應電廠所需柴油,113年至115年各款柴油採購供應契約皆由台灣中油公司得標。
各合約屬需求型契約,合約期間各電廠得隨時向得標廠商下單訂購,並按實際交貨量予以計價。
三、燃油採購合約及計價模式
(一) 燃料油
目前係全部由台灣中油公司供應,供應種類分為含硫量0.3%燃料油與含硫量0.5%燃料油二種,含硫量0.3%燃料油供應部分依採購價格,加上進口稅費、營業税及「供應服務費」計算單價;含硫量0.5%燃料油部分係以「低硫燃料油當月平均牌價」加上「品質價差」計算單價。
(二) 柴油
目前全部由台灣中油公司依約供應,其價格依國內所有煉製業者柴油當月平均牌價扣減折讓計算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