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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電力如何邁向淨零排碳.png

電價調整近況

111年下半年電價調整說明

背景說明

依據106年1月26日公告修正之電業法第49條第2項「公用售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公式,擬訂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修正時亦同。」同條第4項亦明訂:「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得邀集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

電價調整過程

經濟部於111年9月19日召開111年下半年「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7月才剛調漲電價,且國內通膨壓力仍具不確定性,政府規劃編列1,500億元增資台電,委員亦建議台電應研提財務改善方案(如資產重估等),故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2.8458元/度。

此外,因應氣候變遷影響,審議會已多次討論高壓用戶擴大夏月電價議題,因氣候變遷頻頻發生,導致5月易早熱乾旱現象,另10月也常有秋老虎致氣候炎熱,尤其10月進入空污季,高達270萬瓩之燃煤機組因環保停機,導致5月及10月常發生用電量仍高但供電能力較低的情況。為引導用電大戶調整生產排程及提高節電誘因,審議會決定擴大高壓用戶夏月電價期間,由原6月至9月擴大為5月下半月至10月上半月(5/16~10/15),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而因夏月時間拉長1個月,自112年元月起的非夏月電價將先調降,以維持全年平均電價不變。台電預估此措施搭配需量反應可使尖峰用電再減少50萬瓩,相當於台中一部機組的發電量,可確保尖峰供電穩定。另外,台電亦報告有關時間電價時間帶調整試辦的成效,但為加強輔導用戶,將延長試辦至今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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