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種類及適用範圍 項目 主要適用範圍 包 制 公用路燈、警報器 表 燈 住宅、小商店、辦公室、機關、學校等機構 低壓電力 機關、學校、超商、小型商場、中小型工廠 高壓電力 契約容量100瓩以上之工廠、百貨、機關、學校 特高壓電力 契約容量1000瓩以上之工廠、捷運、鐵路及機場 註:包制用戶並未裝置電表量測實際用電量,僅按用電器具之盞數及容量(瓦數)收取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