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琉球地區早期係由琉球鄉公所經營發電廠以柴油火力發電,燃料成本高,用戶電費曾從一度4元高漲至9元,造成鄉民生活不便與負擔。民國63年蔣經國先生於行政院長任內,為加速農村建設及改善離島居民生活,核定「台電公司接辦台灣省離島電業實施方案」。
本公司為配合政府照顧離島居民政策,於民國63年4月1日接辦屏東縣琉球鄉電業,為由台電接辦的第一個離島電業,台電屏東區營業處接辦琉球鄉電廠,同時成立琉球服務所。
因應琉球觀光地區每年觀光客遞增及民宿增設,為滿足用電需求,台電即進行琉球發電廠建廠事宜,4部柴油機組於民國96年陸續竣工,並於民國98年10月正式商轉,合計容量4,500瓩。
屏東林邊~小琉球海纜2回路完成後提高供電穩定度,琉球電廠於民國100年5月由常載轉為備載電廠。
地 址 | 連絡電話 | 傳真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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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002 屏東縣琉球鄉仁愛路1-11號 | (08)8612233 | (08)8612451 |
機 組 | 商轉日期 | 裝置容量(瓩) | 燃料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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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號機 | 98.05.26 | 1,500 | 超級柴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