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夏月氣溫偏高,冷氣空調用電大幅增加,為了供應夏月期間大幅增加的用電需求,台電必須啟動發電成本較高的機組,導致供電成本上升,相對地,非夏月的供電成本則較夏月為低。為了公平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期間供電成本的差異,促使民眾節約用電,乃參考美、日、韓等各國電力公司之經驗,自1989年2月起實施夏月電價。住宅及小商店每年6月~9月為夏月電價實施期間,高壓用戶夏月電價期間則為5/16~10/15,夏月過後則恢復按照較低之非夏月電價計費。因此夏月電價為平均電價的一部分,並非調漲電價!且夏月因冷氣空調用電增加,用電量比非夏月多四成,使民眾易感電費增加,不過全國仍有401萬用戶不受影響,近七成住宅每度用電仍不到3元。
針對夏月電價最高級距每度8.86元部分,僅用電超過1000度部分適用!
民生用電多採累進計費方式,即每一級距有其固定的用電收費,只有超出該級距的用電量才會按照更高的級距收費。舉例來說,1001度以上的費率為8.86元,如用電量為1001度來說,僅超過1000度的那1度才會以8.86元計價。然而全國有超過的97%住宅用戶平均用電度數低於1000度,不會適用到8.86元此級距的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