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執行台中電廠一期、二期燃氣計畫,依照燃氣機組上線期程,循序推動燃煤機組除役,以兼顧穩定供電及減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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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期燃氣計畫
2部新燃氣機組上線後,同年底開始拆除中火(台中電廠)2部燃煤機組,2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機組。
備用機組調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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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品不良季(1-3月及10-12月)不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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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空品不良季(4-9月)符合啟動條件時才啟動,啟動條件如下:
當環境部空氣品質監測網每日上午預報隔日中部空品區 AQI≦1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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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備用機組之預估備轉容量率<8%時,啟動1部備用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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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啟動1部備用機組後,預估備轉容量率仍<8%時,啟動第2部備用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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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啟動2 部備用燃煤機組,且啟動燃煤機組數超過6 部之時數,每年累積時數不大於24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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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二期燃氣計畫
新建二期4部燃氣機組預估於2031年~2034年逐步上線。預估二期第一部新燃氣機組商轉後,啟動拆除燃煤#3、4機;二期第二部新燃氣機組商轉後,預計該年起每年可再減少至少300萬噸用煤量。完成共6部新燃氣機組的佈建後,現有的10部燃煤機組將全數除役(4部拆除、6部轉緊急備用),並於2034年底前達成中火(台中電廠)無煤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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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台中電廠)燃煤機組除役轉為緊備
中火(台中電廠)燃煤機組除役轉為緊急備用電力設施後,只有在國安、天災等緊急狀況才啟用,平時只做測試運轉,定期測試用煤量不到現在的1%(10萬噸以下)。
行政院卓院長2024年11月8日視察中火(台中電廠)指示,2032年將重新針對中火緊急備用燃煤機組進行全盤檢討與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