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3.2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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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申請人填妥本公司申請接電之登記單基本資料、用電用途等資訊,以及檢附土地登記謄本(都市土地另請加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如非土地所有權人請併附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租賃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用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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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公司檢視用電申請之農業用途無其他相關容許使用或許可文件(如使用執照、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等)者,本公司將於登記單背面備註欄敘明申請用電用途,請申請人持影本向用電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農業單位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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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持前開登記單影本向公所遞件,由公所審認農地使用情形,與用戶申請之用電用途相符後,應於影本備註說明審認結果,再請用戶送回本公司辦理後續用電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