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0.31更新
本公司受理申請用電後,將先勘查設計供電線路,再核算線路設置費及通知申請人繳費,待申請人繳付線路設置費後,即進行供電線路工程。 供電線路工程必須先購得鐵塔用地或取得挖路路證方能施工,其工期視其電壓等級(69kV或161kV)、供電線路型式(架空或地下電纜)、長度、經過地性質(公地、私地、都市計劃區、山坡保育區或原住民保留地)等而定,無法一概而論,謹列舉下述三個案例供參考,為能及時供電,仍請及早提出用電申請。
【案例一】某大學附設醫院供電案 線路概要:69kV、架空2.4公里、鐵柱、鋼管桿25座、電纜0.2公里 本工程用地交涉順利,申請至完工約28個月。 |
【案例二】台南某公司供電案 線路概要:161kV兩回地下電纜1.5公里 本案線路位於工業區內,且用戶積極協助參與,申請至完工約9個月。 |
【案例三】某鋼鐵公司供電案 線路概要:69kV、架空1.6公里、鐵塔6座 提計畫書:80.05 本工程因線下業主阻擾施工,經長期溝通協調無果,爰採行政程序訴訟,方得依法施工,申請至完工逾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