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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需要變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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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視係申請「現役及領卹軍人眷屬優待用電」或「備除役軍人眷屬優待用電」,說明如下:

  1. 現役及領卹軍人家屬申請軍眷優待用電,請攜帶以下資料,到本公司各地服務單位辦理:

    1. 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領卹戶請出示撫卹令或撫卹金分領證書)。

    2. 戶口名簿。

    3. 用電戶名印章。

    4. 申請優待用電戶之電費通知單或收據。

    5. 傷殘撫卹人員申請二處用電優待時,如其撫卹令發證日期在101年1月1日以後者,請併附任官令或年資證明。

  2. 如欲申請備除役軍人眷屬優待用電,請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地榮民服務處辦理,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或其眷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第3條規定,用電優待以一個供電戶為限,申請優待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及最近一期電費繳費通知單(繳費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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