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5.1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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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公司奉經濟部核准施行之營業規章規定,用電場所以建築物或構築範圍為單位,作為設戶標準,同一用電場所、同一種類用電應按一戶供電。前述訂定設戶標準之目的在確定用戶用電範圍,依用電範圍內之設備及容量,決定應採取之供電方式,並決定設備設置之責任歸屬,避免不同用戶間或本公司與用戶間內線、外線混雜所產生之安全問題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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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住家倘僅部分房間分租他人居住,而仍共同使用廳、廁等設施及共同門戶出入,因屬同一場所同一種類用電,依前述設戶標準,須請併設一戶供電,倘為計算各自使用之電度需要,建請自行裝設自用之分表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