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分享9月10日剛在印度新德里落幕的G20領導人峰會中攸關淨零轉型的能源議題,其重要結論如下:
一、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二、加快燃煤發電退出的腳步,但仍要考量各國國情;
三、努力促進開發中國家獲得達成NDC所需要的低成本融資。
綜合本次重點結論,雖然在化石燃料方面仍然是保守應對且1,000億美元之氣候資金也未完全兌現,但能達成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之共識,確實是一大亮點。
一、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二、加快燃煤發電退出的腳步,但仍要考量各國國情;
三、努力促進開發中國家獲得達成NDC所需要的低成本融資。
綜合本次重點結論,雖然在化石燃料方面仍然是保守應對且1,000億美元之氣候資金也未完全兌現,但能達成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之共識,確實是一大亮點。
嗨,各位收聽世界電力新聞週報的朋友,根據2015年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通過《巴黎協定》,建立2050全球溫升控制在1.5°C以內的共同目標,並要求各國必須要提交自主減排貢獻(NDC)給聯合國,每五年更新及檢討。
所謂的NDC是指各國衡量自身能力與經濟發展狀況下訂定合理的減碳目標,來確保人類能達成《巴黎協定》的總目標。
因為新冠疫情影響,自《巴黎協定》簽訂以來第1 次NDC檢討的時間點延至2021年的COP26完成,下一次提交的時間點將會落在距今兩年後也就是2025年的COP 30。
也就是說,各國目前的氣候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將是以滿足2025年的短期目標為依歸。
所以,囊括全球85%經濟產出、75%國際貿易總量與三分之二人口數,甚至碳排放量占全球80%以上的20大工業國(G20)近日的一舉一動具指標意義,備受各界矚目。
此外,今年也被視為可能是人類史上最熱的一年,各界對於氣候變遷相關議題都非常關切,因此9月9日至9月10日在印度新德里剛落幕的G20領導人峰會在攸關淨零轉型的能源議題有得出哪些重要結論?
本期節目將與大家分享這次會議結論的精華內容:
第一、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
在距離本次G20領導人峰會更早之前的7月所舉行的G20能源轉型部長級會議上,沙烏地阿拉伯和俄羅斯等化石燃料生產國曾反對2030年將G20國家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的提議,理由是天然氣是它們的能源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因此,外界對於這次G20領導人峰會是否能達成進一步的結果產生疑慮。
所幸,在本次G20領導人峰會取得的最大進展當屬-最終已就「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達成了共識。
據了解,在電力技術組合當中,到2030年要實現減排目標,最重要的是在2030年之前將全球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增加兩倍。根據計算在2023年至2030年期間,可避免新增約70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除了再生能源以外,聲明中也表示會積極發展其他零碳排或低碳排的技術。
第二、加快燃煤發電退出的腳步,但仍要考量各國國情
外界認為,G20領導人在抑制氣候變遷最關鍵的部分並未積極採取行動,即應該要明確訂定停止使用化石燃料的時間表。
此外,G20的聲明僅針對燃煤,並未提及逐步淘汰石油和天然氣,儘管化石燃料的燃燒是人為導致全球變暖最大的原因,這代表各國對化石燃料的使用仍然態度分歧,而這已是全球能否順利達成淨零排放的最主要隱憂。
根據聯合國報告指出,世界距離實現《巴黎協定》將全球變暖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 1.5 攝氏度的目標還差得很遠。
單就能源轉型以達成淨零排放而言,提高再生能源規模,搭配逐步淘汰「所有」的化石燃料,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因此,各界的注意力將轉向各國是否可以在今年年底的 COP28上達成同意逐步淘汰「所有」化石燃料,尤其在地緣政治局勢緊張且日益加劇之際。
第三、將努力促進開發中國家獲得達成NDC所需要的低成本融資
到2030年以前,發展中國家需要5.9兆美元才能達成NDC。如果再加上2050年前要實現淨零排放,則在2030年以前,每年還需要額外的4兆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發展清潔能源技術。
此外,G20並重申已開發國家原本承諾自2020年起,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將持續提供至2025年。
G20還支持世界銀行等多邊開發銀行的改革,以提供額外貸款應對氣候變遷。
綜合以上報導,雖然這次G20領導人峰會,在化石燃料方面仍然保守應對且1,000億美元之氣候資金也多次跳票,但各界認為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是一大亮點,很大程度上把各國氣候對話的進展往前推向了新的里程碑,也為年底即將在杜拜登場的COP28可能達成的氣候協議添加了籌碼。
以上是本週世界電力新聞週報的整理報導,國際上電力的大小事,我們會持續密切關注並且跟大家分享,若喜歡我們的頻道,歡迎與好朋友分享喔!
所謂的NDC是指各國衡量自身能力與經濟發展狀況下訂定合理的減碳目標,來確保人類能達成《巴黎協定》的總目標。
因為新冠疫情影響,自《巴黎協定》簽訂以來第1 次NDC檢討的時間點延至2021年的COP26完成,下一次提交的時間點將會落在距今兩年後也就是2025年的COP 30。
也就是說,各國目前的氣候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將是以滿足2025年的短期目標為依歸。
所以,囊括全球85%經濟產出、75%國際貿易總量與三分之二人口數,甚至碳排放量占全球80%以上的20大工業國(G20)近日的一舉一動具指標意義,備受各界矚目。
此外,今年也被視為可能是人類史上最熱的一年,各界對於氣候變遷相關議題都非常關切,因此9月9日至9月10日在印度新德里剛落幕的G20領導人峰會在攸關淨零轉型的能源議題有得出哪些重要結論?
本期節目將與大家分享這次會議結論的精華內容:
第一、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
在距離本次G20領導人峰會更早之前的7月所舉行的G20能源轉型部長級會議上,沙烏地阿拉伯和俄羅斯等化石燃料生產國曾反對2030年將G20國家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的提議,理由是天然氣是它們的能源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因此,外界對於這次G20領導人峰會是否能達成進一步的結果產生疑慮。
所幸,在本次G20領導人峰會取得的最大進展當屬-最終已就「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達成了共識。
據了解,在電力技術組合當中,到2030年要實現減排目標,最重要的是在2030年之前將全球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增加兩倍。根據計算在2023年至2030年期間,可避免新增約70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除了再生能源以外,聲明中也表示會積極發展其他零碳排或低碳排的技術。
第二、加快燃煤發電退出的腳步,但仍要考量各國國情
外界認為,G20領導人在抑制氣候變遷最關鍵的部分並未積極採取行動,即應該要明確訂定停止使用化石燃料的時間表。
此外,G20的聲明僅針對燃煤,並未提及逐步淘汰石油和天然氣,儘管化石燃料的燃燒是人為導致全球變暖最大的原因,這代表各國對化石燃料的使用仍然態度分歧,而這已是全球能否順利達成淨零排放的最主要隱憂。
根據聯合國報告指出,世界距離實現《巴黎協定》將全球變暖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 1.5 攝氏度的目標還差得很遠。
單就能源轉型以達成淨零排放而言,提高再生能源規模,搭配逐步淘汰「所有」的化石燃料,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因此,各界的注意力將轉向各國是否可以在今年年底的 COP28上達成同意逐步淘汰「所有」化石燃料,尤其在地緣政治局勢緊張且日益加劇之際。
第三、將努力促進開發中國家獲得達成NDC所需要的低成本融資
到2030年以前,發展中國家需要5.9兆美元才能達成NDC。如果再加上2050年前要實現淨零排放,則在2030年以前,每年還需要額外的4兆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發展清潔能源技術。
此外,G20並重申已開發國家原本承諾自2020年起,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將持續提供至2025年。
G20還支持世界銀行等多邊開發銀行的改革,以提供額外貸款應對氣候變遷。
綜合以上報導,雖然這次G20領導人峰會,在化石燃料方面仍然保守應對且1,000億美元之氣候資金也多次跳票,但各界認為再生能源產能增加兩倍,是一大亮點,很大程度上把各國氣候對話的進展往前推向了新的里程碑,也為年底即將在杜拜登場的COP28可能達成的氣候協議添加了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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