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能源創新經濟與制度變遷計畫EEIST」提出能源轉型的「政策設計」及「政策評估」各5項原則,並已介紹政策設計前兩項原則:一、制定能源轉型政策,必須做出技術選擇;二、政府需要進行投資和監管,以降低成本。
本期節目將繼續與大家分享「政策設計」的另外三項原則,包含一、積極主動地將風險管理引入投資;二、以臨界點為目標,能夠迅速引發相關投資的重新配置;三、結合多項政策,實現更優化的效果。
本期節目將繼續與大家分享「政策設計」的另外三項原則,包含一、積極主動地將風險管理引入投資;二、以臨界點為目標,能夠迅速引發相關投資的重新配置;三、結合多項政策,實現更優化的效果。
各位收聽世界電力新聞週報的朋友大家好,之前節目與大家分享英國「能源創新經濟與制度變遷計畫EEIST」提出能源轉型的「政策設計」及「政策評估」各5項原則,並已介紹政策設計前兩項原則:一、制定能源轉型政策,必須做出技術選擇;二、政府需要進行投資和監管,以降低成本。
本期節目將繼續與大家分享「政策設計」的另外三項原則:
第一、積極主動地將風險管理引入投資:
傳統上認為市場本身能夠以最佳方式管理風險,人們普遍預期由市場自行運作,可以有效且順利地向氣候變遷目標轉型, 並認為若是政府干預,刻意導入公共投資,反而會排擠私人投資,例如英國綠色投資銀行(GIB)對英國生質能開發商的公共投資要求,被認為部分取代了私人投資,由於這些公共投資部門通常不要求太高的報酬率,因此可比私人投資者提供更便宜的資金,如此反而可能阻礙了私人投資的參與,從而可能對抗甚至排擠私部門的投資。
但是若想成功應對氣候變遷,可能要依賴許多顛覆性的技術,而這些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往往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市場自身可以處理技術和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有限。
市場自身無法完全管理所有轉型風險的原因在於轉型的範圍、複雜性和時間幅度難以估量,而且轉型不可避免地依賴多個領域的政策,加上在技術的早期規模化和商業化過程中,技術風險太高,是私人投資無法自行承擔的。
因此需要公共投資來促進轉型,否則無法保證轉型的順利推展。這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處於獨特的地位,不僅能夠通過資助研發來承擔這些重大的風險,而且他們掌握著市場設計的權力,可以塑造市場,這樣一來,當政府承擔或分擔早期風險後,就可以充當主要投資者來引導私人投資,有效刺激私人投資的大幅增長。
以美國創新生態系統為例,掌握公共資源的能源高級研究計劃署(ARPA‑E)等機構可以通過新穎的獎勵方式、以及針對高風險或高回報的項目進行管理,在開發的早期階段可以針對性地幫助快速降低技術風險,以及誘導性的引進私人投資者。
第二、以臨界點為目標,能夠迅速引發相關投資的重新配置:
傳統觀點認為存有外部性的情況下,制定政策的標準做法是:政府需明定並確保一個合理的價格,將外部成本內部化,因此針對碳定價,政府常利用稅收及排放額度的交易價格來處理。 背後邏輯就在於,碳定價實際上能夠反映出的是每排放一噸二氧化碳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稱社會成本)。
但問題在於,這樣子的社會成本估算,若是不同的方法論,在文獻中得到的差別很大,估算值區間會由每噸10美元到1,000美元之間不等。
此外從現實角度來說,若完全依賴於傳統原則,還會產生其他問題。例如,由於政治經濟學的考量,很難將碳價格提升至更高的水準,此外,在具有不確定性且動態變化的世界中,僅僅依靠少量的政策工具來實現重大且複雜的目標是不合理的,而需要採取跨部會的組合性政策和手段。
因此,為了在複雜且動態的環境中可以通過多元方式加速轉型, 就要有效的找到臨界點 (tipping points)。
當社會或技術系統處於或接近臨界狀態,若判斷正確,且稍加干預,即使是很小的政策投入也會帶來巨大的成效。舉例來說,歐盟的汽車能源效率法規起初只是引導製造商生產更節能的傳統汽車,但超過一定的嚴格程度後,則大大地推動了朝向電動車製造的發展路徑。
從更廣闊的角度來看,測試並找到臨界點,就可採用更廣泛的財政及監管措施,使碳定價方法為各方所接受,進而確定政策行動的優先次序,包括改變央行政策、企業法律責任、金融規範和披露、股東預期、消費者行為、清潔技術成本和技能訓練等,這些都有助於實現巴黎協定的能源轉型目標。
第三、結合多項政策,實現更優化的效果:
傳統的觀點認為,每一項政策措施都有一個具體的政策目標,因此原則上都個別獨立於其他政策,而大部分政策制定者都非常清楚要解決脫碳轉型這種複雜的問題,需要採用組合性的政策,但是在經過成本和收益評估之後,政策通常仍被單獨考慮。
然而現實中存在很多重疊的市場失靈、市場扭曲現象和相互作用、影響及干擾的政策目標。尤其在氣候變遷的時代,多數國家關注的領域包括經濟成長與工商業發展前景、城市和交通基礎設施的發展、空氣品質與公共衛生、擴大就業和產業競爭力、能源與食物安全、以及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可負擔性等多重面向。因此,考慮脫碳政策與其他政策相互配合就顯得非常重要,而且無可避免。
此外,脫碳所需的轉型很複雜,涉及必要的技術、市場結構和基礎設施等方面的變革,通過一項或少數政策來實現所有的事情,通常是不可行的,如果同時實施多項政策,必然會出現政策間的相互作用、影響及干擾,因此透過整合式的創新比單獨使用任何一種政策都要快。
例如碳定價有利於減少對碳密集型產業的投資,從而促進對清潔能源的發展,若結合戰略投資和建立市場的相關政策,不僅可以增強清潔技術創新的「需求拉動」,而透過研發活動則有助於「供給推動」。但是在過渡期間如何使碳密集產業仍能發揮功能,並提供轉型誘因,使短期及中長期目標均能兼顧,才能符合實際需要,因此僅依賴單項政策並不能解決複雜問題,而需透過不同政策結合使用,除了可以加快清潔技術的普及,從而擴大發展前景,加快邁向臨界點的步伐,同時也可以使既有產業順利轉型,做最佳的運用。
綜合以上報導,EEIST報告建議,公共投資可以積極主動地引入風險管理,帶動私人投資;而確認臨界點則有助於制定政策工具,以小規模的投入引發預期方向的大變化,以高效又經濟的方式加快各種碳排放產業的轉型;另外,在淨零轉型的過程中,政策組合會比單一政策效果更好,各國依據不同的國情,制定出不同的政策組合面向。
以上是本週世界電力新聞週報的整理報導,國際上電力的大小事,我們會持續密切關注並且跟大家分享,若喜歡我們的頻道歡迎與好朋友分享喔!
本期節目將繼續與大家分享「政策設計」的另外三項原則:
第一、積極主動地將風險管理引入投資:
傳統上認為市場本身能夠以最佳方式管理風險,人們普遍預期由市場自行運作,可以有效且順利地向氣候變遷目標轉型, 並認為若是政府干預,刻意導入公共投資,反而會排擠私人投資,例如英國綠色投資銀行(GIB)對英國生質能開發商的公共投資要求,被認為部分取代了私人投資,由於這些公共投資部門通常不要求太高的報酬率,因此可比私人投資者提供更便宜的資金,如此反而可能阻礙了私人投資的參與,從而可能對抗甚至排擠私部門的投資。
但是若想成功應對氣候變遷,可能要依賴許多顛覆性的技術,而這些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往往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市場自身可以處理技術和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有限。
市場自身無法完全管理所有轉型風險的原因在於轉型的範圍、複雜性和時間幅度難以估量,而且轉型不可避免地依賴多個領域的政策,加上在技術的早期規模化和商業化過程中,技術風險太高,是私人投資無法自行承擔的。
因此需要公共投資來促進轉型,否則無法保證轉型的順利推展。這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處於獨特的地位,不僅能夠通過資助研發來承擔這些重大的風險,而且他們掌握著市場設計的權力,可以塑造市場,這樣一來,當政府承擔或分擔早期風險後,就可以充當主要投資者來引導私人投資,有效刺激私人投資的大幅增長。
以美國創新生態系統為例,掌握公共資源的能源高級研究計劃署(ARPA‑E)等機構可以通過新穎的獎勵方式、以及針對高風險或高回報的項目進行管理,在開發的早期階段可以針對性地幫助快速降低技術風險,以及誘導性的引進私人投資者。
第二、以臨界點為目標,能夠迅速引發相關投資的重新配置:
傳統觀點認為存有外部性的情況下,制定政策的標準做法是:政府需明定並確保一個合理的價格,將外部成本內部化,因此針對碳定價,政府常利用稅收及排放額度的交易價格來處理。 背後邏輯就在於,碳定價實際上能夠反映出的是每排放一噸二氧化碳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稱社會成本)。
但問題在於,這樣子的社會成本估算,若是不同的方法論,在文獻中得到的差別很大,估算值區間會由每噸10美元到1,000美元之間不等。
此外從現實角度來說,若完全依賴於傳統原則,還會產生其他問題。例如,由於政治經濟學的考量,很難將碳價格提升至更高的水準,此外,在具有不確定性且動態變化的世界中,僅僅依靠少量的政策工具來實現重大且複雜的目標是不合理的,而需要採取跨部會的組合性政策和手段。
因此,為了在複雜且動態的環境中可以通過多元方式加速轉型, 就要有效的找到臨界點 (tipping points)。
當社會或技術系統處於或接近臨界狀態,若判斷正確,且稍加干預,即使是很小的政策投入也會帶來巨大的成效。舉例來說,歐盟的汽車能源效率法規起初只是引導製造商生產更節能的傳統汽車,但超過一定的嚴格程度後,則大大地推動了朝向電動車製造的發展路徑。
從更廣闊的角度來看,測試並找到臨界點,就可採用更廣泛的財政及監管措施,使碳定價方法為各方所接受,進而確定政策行動的優先次序,包括改變央行政策、企業法律責任、金融規範和披露、股東預期、消費者行為、清潔技術成本和技能訓練等,這些都有助於實現巴黎協定的能源轉型目標。
第三、結合多項政策,實現更優化的效果:
傳統的觀點認為,每一項政策措施都有一個具體的政策目標,因此原則上都個別獨立於其他政策,而大部分政策制定者都非常清楚要解決脫碳轉型這種複雜的問題,需要採用組合性的政策,但是在經過成本和收益評估之後,政策通常仍被單獨考慮。
然而現實中存在很多重疊的市場失靈、市場扭曲現象和相互作用、影響及干擾的政策目標。尤其在氣候變遷的時代,多數國家關注的領域包括經濟成長與工商業發展前景、城市和交通基礎設施的發展、空氣品質與公共衛生、擴大就業和產業競爭力、能源與食物安全、以及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可負擔性等多重面向。因此,考慮脫碳政策與其他政策相互配合就顯得非常重要,而且無可避免。
此外,脫碳所需的轉型很複雜,涉及必要的技術、市場結構和基礎設施等方面的變革,通過一項或少數政策來實現所有的事情,通常是不可行的,如果同時實施多項政策,必然會出現政策間的相互作用、影響及干擾,因此透過整合式的創新比單獨使用任何一種政策都要快。
例如碳定價有利於減少對碳密集型產業的投資,從而促進對清潔能源的發展,若結合戰略投資和建立市場的相關政策,不僅可以增強清潔技術創新的「需求拉動」,而透過研發活動則有助於「供給推動」。但是在過渡期間如何使碳密集產業仍能發揮功能,並提供轉型誘因,使短期及中長期目標均能兼顧,才能符合實際需要,因此僅依賴單項政策並不能解決複雜問題,而需透過不同政策結合使用,除了可以加快清潔技術的普及,從而擴大發展前景,加快邁向臨界點的步伐,同時也可以使既有產業順利轉型,做最佳的運用。
綜合以上報導,EEIST報告建議,公共投資可以積極主動地引入風險管理,帶動私人投資;而確認臨界點則有助於制定政策工具,以小規模的投入引發預期方向的大變化,以高效又經濟的方式加快各種碳排放產業的轉型;另外,在淨零轉型的過程中,政策組合會比單一政策效果更好,各國依據不同的國情,制定出不同的政策組合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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