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將就COP26會議下半場,也就是11月3號至11月13號的重要內容介紹給大家,包含法國總統宣布將推動核電興建計畫、中美共同發表強化氣候行動聯合宣言、巴黎協定第6條關於全球碳交易市場的執行機制與方式的敲定以及格拉斯哥氣候公約。
各位收聽世界電力新聞週報的朋友大家好,上週已經與大家分享了COP26 上半場 10月31號至11月2號各國領導人出席所談定的內容。而本週將就會議下半場,也就是11月3號至11月13號的重要內容介紹給大家。
首先在11月9號,法國總統馬克宏宣布法國將開始推動新核能電廠興建計畫,這項數十年來首見的計畫,是法國為了降低對外能源供應的倚賴、並確保能源獨立自主,以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
馬克宏曾在上任初期承諾,將在2035年前將法國對核電的依賴從百分之75降至百分之50,這次宣布的內容被外界批評顯然與競選承諾不符。考量其原因,一是原先減少的百分之25打算以再生能源替代,但後來發現無法補足;其次是在法國核能產業的持續溝通與遊說之下,以及務實考量到明年總統大選的折衷結果。即使如此,我們可以由此預期:法國以核電及再生能源為主的電源結構,未來很有可能是第一個達成淨零排放的已開發國家。
法國這次的轉向,對於整個歐盟的影響還無法預估,但是應該不會影響到德國2022廢核的決定,因為在目前德國由社民黨領導的聯合政府中,反核的綠黨仍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接著出人意料地,在11月10號,全球前兩大碳排放國-中國與美國共同發表了「中美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由美國氣候特使John Kerry和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ㄒㄧㄝˋ)振華共同宣布,此舉被外界認為是美中雙方暫時放下彼此的緊張關係,在氣候議題上達成共識的重要一步。
其中兩國皆同意針對氣候問題採取行動,以實現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的核心目標:將全球升溫限制在1.5度以內。宣言內容包括:
第一、建立規範管理溫室氣體的明確框架與環境標準;
第二、強化潔淨能源轉型的社會效益;
第三、促進產業脫碳以及電氣化的政策;
第四、消除非法的森林砍伐;
第五、發展循環經濟;
第六、加強減少甲烷與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其中美國特別提到2035年達到電力部門脫碳目標;
第七、兩國針對各自的減排計劃,將互相交流資訊與解決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仔細檢視美中雙方在電力部門脫碳的承諾,相對於國家NDC目標,兩國的電力部門都設定提早5至15年達成碳達峰或淨零排放,這顯示雙方都同意電力部門是達成淨零排放的火車頭、急先鋒產業。
不過實際上,由於美國電力業的管制體系分成聯邦與州政府兩個層次,將使得拜登政府推動電力部門脫碳的執行力受到限制;而中國能源結構有將近百分之70倚賴煤炭,卻並未針對國內燃煤電廠設下具體除役期限,這也讓外界對於兩國未來電力部門率先達成淨零排放的可能性產生疑慮。但是我們可以預期,在中美兩大國對電力部門提前淨零排放皆有共識之下,未來可能會有重大的制度變革出現,值得全球電力經營者持續關注、並擬具應對方案。
此外,備受矚目的巴黎協定規則手冊,對於巴黎協定第6條-全球碳交易市場的執行機制與方式,終於在會議尾聲11月13日敲定。
巴黎協定第6條的目的,是為各國建立一套架構,透過相互交易「碳權」或稱「碳信用」(carbon credits),來達成減碳的目標。對於減少排放有困難、或是減排成本高昂的國家,可以從減排量還有餘裕的國家手中購買碳權。如果這個條款實施合理,則買賣雙方各取所需,將是雙贏。
過去這個條款遲遲懸而未決,主要是因為在「重複計算」上的爭議。這是指出售國在賣出碳權時算入自身的減排,而購買國在取得碳權後,也算入減排量。如此重複計算將高估各國實際的減排量,還會增加全球的碳排放。
COP26之前,雨林大國巴西一直堅持需要允許對減排量重複計算,不過這次COP26達成的成果文件中,巴西立場已經軟化。根據目前的協議,碳權出售國將決定是否讓出減排額度給購買國,或是計入自己的氣候目標之中。如果決定售出,則賣方國將增加一個排放單位,買方國則扣除一個排放單位,就像銀行轉帳一樣,如此確保買賣之間的減排量只計算一次。這項協議雖然通過,且將會成立一個由聯合國監督的碳權交易市場,但外界憂心未來聯合國監督能力可能不足,以致無法具體落實。
最後,經過重重的折衝與協商,各國終於在當地時間11月13日晚上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公約》(Glasgow Climate Pact)。其中明確提出逐步減少使用煤炭、要求各國明年底前設下更高的2030年減碳目標並將NDC檢討時程改為逐年檢討、以及承諾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氣候融資以協助適應氣候變遷。
雖然公約提出各國減少對煤炭的依賴並減少化石燃料補貼,不過,在印度要求下,將措辭中的「逐步淘汰(Phasing out)」淡化,改為「逐步減少(Phasing down)」。這個措辭的修改,讓人擔心未來升溫目標將更難達成,但是鑒於本次主要是檢視2030年的減碳目標,而且為了協議能順利通過,各國代表只能勉強同意,但就長遠而言,要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仍需加速淘汰煤炭的腳步。
另外就是關於已開發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承諾的氣候融資,之前每年1,000億美元的承諾尚未實現,原本設定的2,000億目標也被降低,最後僅僅承諾「高於目前的1,000億」而已。為此發展中國家批評已開發國家「違背承諾」。
綜合以上報導,COP26 雖然在最後一刻達成協議,但其實有許多美中不足之處。聯合國也承認,各國至今做出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承諾,遠遠不足以達到防止升溫1.5度C的目標。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會議結束時說「COP26 的結果是一種妥協」。「它反映了當今世界的利益、矛盾和政治決心」。雖然結果不算完美,但仍是重要的一步,總比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就離開來得好。COP26主席夏瑪(Alok Sharma)表示本次會議是「脆弱的勝利」;UNFCCC執行秘書艾斯皮諾薩則表示,COP26對於減煤所達成的協議是一大進步。
以上是本週世界電力新聞週報的整理報導,國際上電力的大小事,我們會持續密切關注並且跟大家分享,若喜歡我們的頻道歡迎與好朋友分享喔!
首先在11月9號,法國總統馬克宏宣布法國將開始推動新核能電廠興建計畫,這項數十年來首見的計畫,是法國為了降低對外能源供應的倚賴、並確保能源獨立自主,以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
馬克宏曾在上任初期承諾,將在2035年前將法國對核電的依賴從百分之75降至百分之50,這次宣布的內容被外界批評顯然與競選承諾不符。考量其原因,一是原先減少的百分之25打算以再生能源替代,但後來發現無法補足;其次是在法國核能產業的持續溝通與遊說之下,以及務實考量到明年總統大選的折衷結果。即使如此,我們可以由此預期:法國以核電及再生能源為主的電源結構,未來很有可能是第一個達成淨零排放的已開發國家。
法國這次的轉向,對於整個歐盟的影響還無法預估,但是應該不會影響到德國2022廢核的決定,因為在目前德國由社民黨領導的聯合政府中,反核的綠黨仍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接著出人意料地,在11月10號,全球前兩大碳排放國-中國與美國共同發表了「中美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由美國氣候特使John Kerry和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ㄒㄧㄝˋ)振華共同宣布,此舉被外界認為是美中雙方暫時放下彼此的緊張關係,在氣候議題上達成共識的重要一步。
其中兩國皆同意針對氣候問題採取行動,以實現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的核心目標:將全球升溫限制在1.5度以內。宣言內容包括:
第一、建立規範管理溫室氣體的明確框架與環境標準;
第二、強化潔淨能源轉型的社會效益;
第三、促進產業脫碳以及電氣化的政策;
第四、消除非法的森林砍伐;
第五、發展循環經濟;
第六、加強減少甲烷與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其中美國特別提到2035年達到電力部門脫碳目標;
第七、兩國針對各自的減排計劃,將互相交流資訊與解決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仔細檢視美中雙方在電力部門脫碳的承諾,相對於國家NDC目標,兩國的電力部門都設定提早5至15年達成碳達峰或淨零排放,這顯示雙方都同意電力部門是達成淨零排放的火車頭、急先鋒產業。
不過實際上,由於美國電力業的管制體系分成聯邦與州政府兩個層次,將使得拜登政府推動電力部門脫碳的執行力受到限制;而中國能源結構有將近百分之70倚賴煤炭,卻並未針對國內燃煤電廠設下具體除役期限,這也讓外界對於兩國未來電力部門率先達成淨零排放的可能性產生疑慮。但是我們可以預期,在中美兩大國對電力部門提前淨零排放皆有共識之下,未來可能會有重大的制度變革出現,值得全球電力經營者持續關注、並擬具應對方案。
此外,備受矚目的巴黎協定規則手冊,對於巴黎協定第6條-全球碳交易市場的執行機制與方式,終於在會議尾聲11月13日敲定。
巴黎協定第6條的目的,是為各國建立一套架構,透過相互交易「碳權」或稱「碳信用」(carbon credits),來達成減碳的目標。對於減少排放有困難、或是減排成本高昂的國家,可以從減排量還有餘裕的國家手中購買碳權。如果這個條款實施合理,則買賣雙方各取所需,將是雙贏。
過去這個條款遲遲懸而未決,主要是因為在「重複計算」上的爭議。這是指出售國在賣出碳權時算入自身的減排,而購買國在取得碳權後,也算入減排量。如此重複計算將高估各國實際的減排量,還會增加全球的碳排放。
COP26之前,雨林大國巴西一直堅持需要允許對減排量重複計算,不過這次COP26達成的成果文件中,巴西立場已經軟化。根據目前的協議,碳權出售國將決定是否讓出減排額度給購買國,或是計入自己的氣候目標之中。如果決定售出,則賣方國將增加一個排放單位,買方國則扣除一個排放單位,就像銀行轉帳一樣,如此確保買賣之間的減排量只計算一次。這項協議雖然通過,且將會成立一個由聯合國監督的碳權交易市場,但外界憂心未來聯合國監督能力可能不足,以致無法具體落實。
最後,經過重重的折衝與協商,各國終於在當地時間11月13日晚上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公約》(Glasgow Climate Pact)。其中明確提出逐步減少使用煤炭、要求各國明年底前設下更高的2030年減碳目標並將NDC檢討時程改為逐年檢討、以及承諾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氣候融資以協助適應氣候變遷。
雖然公約提出各國減少對煤炭的依賴並減少化石燃料補貼,不過,在印度要求下,將措辭中的「逐步淘汰(Phasing out)」淡化,改為「逐步減少(Phasing down)」。這個措辭的修改,讓人擔心未來升溫目標將更難達成,但是鑒於本次主要是檢視2030年的減碳目標,而且為了協議能順利通過,各國代表只能勉強同意,但就長遠而言,要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仍需加速淘汰煤炭的腳步。
另外就是關於已開發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承諾的氣候融資,之前每年1,000億美元的承諾尚未實現,原本設定的2,000億目標也被降低,最後僅僅承諾「高於目前的1,000億」而已。為此發展中國家批評已開發國家「違背承諾」。
綜合以上報導,COP26 雖然在最後一刻達成協議,但其實有許多美中不足之處。聯合國也承認,各國至今做出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承諾,遠遠不足以達到防止升溫1.5度C的目標。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會議結束時說「COP26 的結果是一種妥協」。「它反映了當今世界的利益、矛盾和政治決心」。雖然結果不算完美,但仍是重要的一步,總比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就離開來得好。COP26主席夏瑪(Alok Sharma)表示本次會議是「脆弱的勝利」;UNFCCC執行秘書艾斯皮諾薩則表示,COP26對於減煤所達成的協議是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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