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性限電資訊
1.實施計畫性限電措施時,如何告知用戶?
本公司如發生電源不足,需實施限電時,除前一天向新聞媒體及台電公司網站發布限電相關訊息外,另以下列方式告知用戶:
2.如何查詢限電時段?
實施計畫性限電措施時,用戶如欲知住家或辦公室何時限電,可參考電費單列示之輪流停電組別(A~F組),並透過下列方式查詢,以瞭解執行限電時間。
步驟 1:實施限電時,從台電網站首頁進入「限電資訊揭露系統」。
步驟 2:進入『用戶限電查詢』 。
步驟 3:輸入『地址』或『電號』 ,即可進行查詢。
3.本公司因電源不足需實施限電時,是否應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因電源不足實施限電時,按下列方式扣減電費,賠償用戶停電損失(營業規則第39條)
(1) 路燈及一般用戶(包燈及表燈非時間電價用戶)
底度費: | 一般住宅用戶(單相低壓電表)每月底度為20度,依現行電價1.63元/度計算,每月底度費32.6元。 |
(2)有訂定契約容量用戶(電力用戶及表燈時間電價用戶)
基本電費: | 與台電公司訂定有契約容量者,於限電時實際用電最高需量100瓩為例,依現行電價夏月236.2元/瓩計算,基本電費為23,620元。 |
停電電費扣減範例
(3) 各國限電賠償比較表
備註:日本(東京、中國及關西)及韓國電費扣減標準
- 基本電費按停電日數每日扣減基本電費4%,每次停電連續滿1小時始按日數計算。
- 500瓩以上用戶(日)&1,000瓩以上用戶(韓),基本電費按停電時數每小時扣減0.2%,每次停電連續未滿10分鐘不予計算,合計停電超過30分鐘按1小時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