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電的種類
當供電能力不足,危及電力系統安全時,將依情況施行不同之限電措施,分為兩大類:
一、緊急限電(緊急負載限制)
遇系統突發事故,導致電源不足或設備超過負荷、電壓嚴重偏低時,為顧及電力系統安全,需立即實施之限電措施。因事發突然,屬無預警之因應方式,故未能事先通知用戶。
圖1:藍色線段是我們台灣地區所有用戶一天的用電,在正常情況下若用電曲線都在淨尖峰供電能力內,台電都能夠正常供電。
圖2:當電力系統發生突發事故,導致台電供電能力下降,以至於我們用戶用電量大於台電供電量,
圖3:為避免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及經濟損失,故必須實施緊急限電,
圖4:使我們用電量限制在紅色線條之供電能力內,確保電力系統安全並能夠持續在有限的條件下供應大部分用戶用電。
二、計畫性限電(計畫性負載限制)
範例
註:累積減少用電量僅供參考,日後則以當月實際值為依準
圖6:藍色線段是我們台灣地區所有用戶一天的用電,在正常情況下若用電曲線都在淨尖峰供電能力內,台電都能夠正常供電。計畫性限電是台電於前一日預估隔日電能不足,
圖7:無法供應台灣用戶一日用電所需,將於白日尖峰時段限制用戶用電,
圖8:並於前一日下午四時前利用電腦網路、手機APP及新聞媒體等方式公告停電時間及區域,方便民眾提前做準備。
圖9:台電執行計畫性限電用以確保系統安全,並能夠持續供應電力至重要區域,例如醫院、政府單位、高鐵、機場等重要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