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電效益
113年全國再生能源發電量33,916,625,754度,其中無排碳之再生能源(扣除廢棄物能及生質能)共30,040,651,783度,依能源署公布之113年度電力排碳係數0.474公斤CO2/度換算,可減少14,239,269公噸CO2排放。
113年全國再生能源發電量33,916,625,754度,其中無排碳之再生能源(扣除廢棄物能及生質能)共30,040,651,783度,依能源署公布之113年度電力排碳係數0.474公斤CO2/度換算,可減少14,239,269公噸CO2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