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
依據國際研究報告顯示,人體受輻射曝露在劑量100毫西弗以下,並無誘發癌症之案例。本公司核能電廠營運以安全為首要目標,歷年放射性排放對民眾造成之輻射劑量,僅為我國法規限值(1毫西弗/年)的千分之一左右,亦遠低於天然背景輻射之影響(1.62 毫西弗/年),故對民眾健康與環境並無安全疑慮。
1. 貝克(Bq):
(1)因原子核的組成不穩定,進而隨著時間發生蛻變,成為穩定的核種,這個過程稱為「放射性衰變」。
(2)每1秒發生1次放射性衰變,即為1貝克(Bq),為描述放射性活度之單位。
2. 戈雷(Gy):
(1)物質受輻射照射後所吸收之能量,即為吸收劑量;每1公斤之物質,吸收1焦耳(J)能量,稱1戈雷。
(2)人體器官受輻射曝露所吸收之能量,又稱為器官劑量。
3. 西弗(Sv):
考慮輻射線的破壞性(輻射加權因數)及人體組織的輻射敏感性(組織加權因數),對吸收劑量(Gy)進行加權修正,稱為西弗(Sv)。
1. 輻射加權因數
(1)輻射線可分為α射線、β射線、X射線、γ射線以及中子等,對人體組織產生的破壞性不一樣,故國際上訂定輻射加權因數,用來評估不同輻射對人體組織所造成的影響程度。
(2)不同輻射所造成的器官劑量經加權總和後,即為等價劑量。
2. 組織加權因數
(1)不同的人體組織對於輻射的敏感性不一樣,故國際上訂定組織加權因數,用來評估不同器官受輻射曝露後對全身健康的影響程度。
(2)各器官的等價劑量經加權總和後,即為有效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