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能源署113年6月19日函釋開放第二、三型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併聯試運轉期間轉供自用機制,本公司爰訂定「電能轉供契約」、「併網型直供契約」範本,並自113年10月8日起生效,契約範本內容請至電能轉直供服務資訊公開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