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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有租客收到房東訊息指出4月份起電費要分三階段收費,台電嚴正澄清,此為錯誤訊息,請民眾勿信謠言並勿轉傳,一般住家電費是依用電量計費,電價表及電價相關資訊請以台電官網公告為準。另為協助租屋雙方瞭解各期用電狀況,台電已於電費單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資訊,並於官網開設租屋電費查詢專區,促進租屋市場用電資訊透明。

台電說明,一般住家電費是依用電量計費,用多少電,適用不同級距計費,與用電時段無關,民眾若沒有申請改用時間電價,「並不會以用電時段計費」。此外,即使選用「時間電價」的用戶,各時段電價費率的價格差距也不會如網路謠言所稱5倍、10倍這麼大,以住家可選用的簡易型時間電價為例,尖離峰價差最大僅約3.5倍,且謠言所指的用電時段也並非現行時間電價時段。

台電表示,為協助租屋雙方瞭解各期用電狀況,做為電費計收之參考,台電自2022年起,陸續於電費單上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及「去年全年平均電價」資訊,即時反映當期用電平均單價。且今年1月底起更於台電官網開設「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租客於台電各服務據點檢附文件向台電提出一次性申請之後,即可隨時隨地上網查詢租屋處當期的每度平均電費,除能了解個人用電情形,也能掌握租屋市場電費收取的合理標準。

台電也建議,分租套房每月用電超過800度者,亦可評估改選時間電價計費,因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且均為單一費率,不受累進費率的影響,選用後搭配在尖峰時間節約用電,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台電提供兩段式及三段式時間電價可供選用,且時間電價新時間帶實施後,離峰用電時段已不侷限於半夜,台電官網有提供試算服務,讓用戶易於瞭解方案並進行電費試算。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58-74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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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業務處黃美蓮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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