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近期外界關切台電的需量競價機制,台電表示,需量競價是2015年就開始推動的措施,主要如遇負載突增或機組臨時故障時才會視情況執行,並非常態作法,近三年也已減少執行次數。透過管理電力需求穩定供電,是國際電業行之有年的普遍作法,相較為了一整年8760小時中僅約200小時的用電尖峰而耗費鉅資興建尖載機組,以需量措施抑低用電,更可兼顧經濟與環保,國際電業也行之有年,台灣並非首例。
台電指出,前次執行時,主因為台電加上民營的機組故障,影響近130萬瓩的供電,相當於當天夜尖峰負載的4%,為維持供電穩定,啟動需量競價機制,如無此制度,可能須啟用較昂貴、污染也較高的柴油機組,相較之下,從需求面進行管理,更可兼顧經濟與環保,也可見台電可以透過各項調度工具,確保穩定供電。
台電說明,備轉容量的目的在於維持系統穩定運轉,當電力系統發生如機組無預期故障等突發事件時,備轉容量就是坐板凳待命的發電機組,可以調度上場支援,而需量反應也是全球電業行之有年的電力調度工具。
至於外界擔憂四月負載較低時就啟動需量機制,是否代表電力供給吃緊,台電則強調,備轉容量的準備亦有其成本,如何將備轉容量調節在一個最有效率、又能維持系統有效運轉的平衡狀態,正是台電努力的方向。例如近期系統負載較低,備轉容量皆可維持一定裕度,台電不會讓太多機組閒置,反而可以讓運用系統有餘裕時進行機組大修,強化機組運轉穩定度。
台電指出,需量競價為需量反應措施的一種,由用戶自行投標報價,為了避免用戶無限制的報價,當時公布的收購價格上限就是10元。台電強調,並非每度電都以10元得標,業者可以自由報價,價低者優先得標,成本較低之用戶會壓低報價以利得標,經查現行執行之得標價格從1元至10元都有,並非均為每度10元。去(2022)年需量競價執行費用約4.9億元,僅占台電公司整體支出約0.05%;所有需量反應措施執行費用共計僅約17億元,占整體支出約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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