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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秒秒都在努力 只為儘速復電.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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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昨(23)日媒體報導接獲爆料指出工廠收到「需量競價」得標通知,質疑將面臨缺電,台電表示,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自民國68年起推動以來已逾40年,由用戶自由選用,鼓勵用戶自主管理用電並獲得電費扣減,也有助於「削峰填谷」抑低尖峰時段用電負載。因尖峰負載小時全年約200小時,只佔全年8760小時的2%,與其為了這200小時的尖峰負載不斷增建尖載機組,其實也可以推動需量反應,這種需求轉移及管理措施,反而更加經濟、更加環保,這是國際電業行之多年的普遍作法。台電同仁透過多元措施確保供電穩定,盼外界予以理解及肯定,而非將任何有助供電穩定的措施都刻意曲解為缺電。

台電指出,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推動以來已逾40年,包括需量競價、時間電價、計畫性調整用電措施、即時性調整用電措施等多元措施,每年也會持續推陳出新不同措施,提供用戶多元化的選擇。台電於104年推動需量競價,由用戶就其願意減少的用電自訂回饋價格,與其他參與用戶及台電發電機組相互競價,用戶得標後配合減少用電,便可依據自訂價格扣減電費。

台電強調,透過需求面聚合各種用戶端資源(如設備降載、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儲能等),於尖峰時間或系統需要時配合電力調度減少用電,不僅可有效減緩供電壓力、友善環境,同時減少尖載機組的開發、降低發電成本。因應淨零排碳與能源轉型,各國均將需量反應視為電力系統重要資源,以美國加州已推動的「承載順序」(loading order)為例,即要求電源開發時需以需量反應及再生能源優先,其次才是蓋電廠,因此與是否缺電無關。

台電說明,長期推動需量反應措施由用戶自由選用,透過價格誘因引導用戶管理用電,已有顯著成效。以去(111)年尖載日(7月22日)為例,當日需量反應抑低負載115萬瓩,占系統尖載約2.8%,與美國相當。另111年需量反應每度執行成本2.95元,相較僅為一年8760小時中的尖峰200小時投資興建電廠,係兼顧經濟與環保的作法。

台電為鼓勵用戶響應選用,每年均會辦理地區大用戶座談會,藉由說明當前供電情況及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引導業者自主管理用電,讓用電大戶與台電攜手抑低尖峰負載,除了減少用戶電費支出外,亦能為節能減碳貢獻力量。

發言人:吳進忠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10-192-766
Email:u850899@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蔡志孟專業總管理師兼業務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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