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7日召開112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民生物價穩定性及促進節約能源,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即每期2個月電費夏月在4,508元以下、非夏月在3,832元以下者不受影響,至701~1000度則微調3%,1001度以上調10%。台電表示,針對住宅用電,主要影響為每月用電超過1000度的用戶,占1300多萬住宅用戶僅3%。台電建議用戶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
台電表示,民生用電調幅平均僅2.6%。針對住宅用電只有超過1000度的部分會被調漲10%,700度到1000度的部分微調3%,以每月用電1100度為例,夏月電費由4,651元增為4,772元、非夏月電費由3,844元增為3,941元。
近期外界關心租屋族共用電表恐受電價調整影響,台電建議,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且均為單一費率,不受累進費率的影響,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用戶可利用台電官網首頁「用戶服務/網路櫃檯」項下之「時間電價試算評估」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台電各區營業處(或客服專線1911),由台電協助評估。
至於外界關心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台電表示,須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因此須視房東意願而定。台電公司自111年3月起,電費單上有增列「去年全年平均電價」,111年7月起另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訊息,除可即時反映當期用電平均單價外,亦可使租屋雙方迅速了解各期用電狀況,供做雙方電費計收之參考。
另有關公寓、大樓的公共設施,台電公司會裝置獨立電表記錄公共設施用電量,並非併入各住戶的電表內計算,因此不會影響分攤用戶住家用電的累計度數。譬如某用戶3月用電度數為600度,電費1,147元。其居住的公寓大廈公共設施3月用電度數為750度,電費1,533元。大樓總共有10戶住戶分攤公共設施電費,每戶住戶當期電費分攤的公共設施電費即為1,533元/10戶為153元。用戶的3月電費為1,147元加上公共設施電費153元,合計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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