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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於網路質疑「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為缺電,台電說明,這是烏龍質疑,該公告為今年推出的「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彈性夜減型」,也就是需量反應方案。事實上,需量反應措施從民國68年、蔣經國前總統時代就開始推動,是以電費優惠引導用電尖峰的長期做法,相關指控恐怕是一時不察誤解政策,也酸錯對象。

台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以契約容量100瓩以上(特)高壓用戶為自願選用對象,用戶「可自由選擇參與」的電費扣減回饋措施,並搭配時間電價選用,對用戶來說,有減少電費的誘因,對整體供電來說,則有強化移轉或減少夜尖峰用電的效益,與限電無關,不影響一般民生用電,是各國電業普遍採行之作法。以110年為例,需量反應措施申請抑低容量最高為265萬瓩(8月),且於尖載日(7月27日)抑低用電107萬瓩,已有相當實績。

台電進一步說明,過去需量反應執行以日間為主,為提升夜尖峰供電裕度,進一步擴大夜尖峰抑低成效,台電公司因應再生能源時代,於111年推出彈性夜減方案,讓用戶可以在夜晚尖峰時間,自由選擇抑低2、3或4個小時,並依時段差異給予不同電費回饋,讓更多參與需量反應的用戶一同穩定傍晚至夜間的用電負載。

台電指出,為使用戶儘早熟悉方案內容配合調整用電行為,本方案提前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至10月31日止,共計8個月。

台電表示,隨著再生能源逐漸併網,用電尖離峰型態改變,台電一方面持續確保穩定供電,同時致力於需求面管理,創造節電誘因重塑用電習慣,期盼與用戶攜手減少電能消耗、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縮短電力尖離峰差距,共同為電網穩定貢獻心力。

發言人:張廷抒專業總管理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36-6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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