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電廠今(2)日應地方民代及鄉親要求,舉行中火2號、3號機現況說明會。現場與會人士提問中火2號、3號機啟動的合法性,對此台電重申,兩部機組去年遭臺中市政府廢照,經環保署撤銷市府裁罰後,目前處於申請展延的狀態,依現行空污法第30條規定,兩部機組仍可依原條件合法操作。台電也強調,近日已漸邁入夏季,今(2)日用電尖峰來到3,438萬瓩,預估今(109)年夏季負載尖峰更將飆到3,791萬瓩,較去年3,738萬瓩成長53萬瓩(約1.4%),中火2號、3號機去年即在供電隊伍之列,為因應夏季尖峰用電需求,今年更需要它們的支援,以確保今夏供電穩定及調度彈性。
台電說明,臺中市政府雖曾於去(108)年底廢止中火第2號及第3號機組的操作許可證,但環保署已於今(109)年2月25日以市府處分涉及事實認定錯誤、程序違法及理由不備等違誤,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撤銷市府裁罰處分,臺中市政府並就此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在訴願機關做成撤銷決定之前,環保署之行政處分效力繼續存在(行政程序法第110條),台電公司、各行政機關均應受其拘束。亦即,中火2號、3號機組許可證已重新回到展延審查狀態,依法得依照原許可條件合法進行操作,換言之,無需重新申請許可證。
台電強調,夏季用電尖峰即將來臨,疫情持續緩和,工商活動逐漸恢復,台商也陸續回流,整體用電量逐步成長。中火2號、3號機亦規劃為供電行列的一員,以確保全國穩供,增加調度彈性以及因應緊急狀態能力。因此這兩部機組有必要適時加入供電。至於加入供電的時機,台電評估燃煤機組啟動需較長準備時間,將依照未來供電情勢需要,提前規劃準備。
台電表示,中火減煤及減排去(108)年用煤量已較103年減少近600萬噸。今(109)年全廠用煤量以不超過1,260萬噸為努力目標。此外,中火依經濟部指示於今年10月起執行「擴大自主減煤計畫」,空污季(10月至隔年3月)最多運轉機組數將從原先承諾8部機組,減為7部,且總發電量不超過6部機滿載發電量。
台電指出,為回應民眾對電廠減少空污排放之期待,中火持續推動短期降載、中期環保設備改善及長期新增燃氣機組,持續減少空污排放,去(108)年空污排放量已較103年減少51%。其中1至4號機環保改善工程今年初已全部完成,排放低於國家標準,絕非所謂的「老舊機組」。未來中火新增燃氣機組後,預計114年空污排放量將較去(108)年再減少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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