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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傳台電已規劃地點貯存低放核廢料,台電今(1)日回應,事實上目前僅初步排除不應或不宜設立中期貯存設施之區域,尚無定案。台電後續將以「公正的組織」、「客觀的標準」及「公開參與的程序」3原則進行選址作業,也呼籲各界共同面對核廢料處理的課題。

台電說明,依據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決議,目前優先推動集中式中期貯存設施。而設施選址必須依照原能會訂定的「集中式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場址規範」,先把法規明定應禁止設立或避免設立的區域排除在外,如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水庫集水區、土壤液化區等均不得設置,才能進行後續選址程序。如為原住民族保護區,亦須尊重「原住民族意願」。

台電進一步說明,所以網傳台電已規劃設施設立地點,這是錯假訊息。事實上台電目前僅先排除禁止設立或避免設立之區域,尚無定案。且過去依法盤點符合地質條件的區域,也都遇到地方政府的反對。後續仍然要由公正組織,以客觀標準,依循公開參與程序討論如何選址。

台電強調,台電將積極配合非核家園推動小組步調,辦理並展開溝通,至於具體內容,包括貯存之形式,將於後續會議討論與規劃。就核廢料的處理上,固然應該確認適切場址,但也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正視核廢料處理的嚴肅課題。


發言人:徐造華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37-730-598
Email:u787200@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核能後端營運處張學植處長
聯絡電話:(02) 2365-7210#2200/0978-92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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