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籌措綠能推動及電力開發所需資金,台電公司5月6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6月中旬發行111年度第2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07.2億元,其中7年期公司債32億元已取得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資格認可,將用於「再生能源及能源科技發展」的綠色投資計畫。
台電表示,自106年政府推動發行綠色債券以來,台電年年響應發行,截至目前為止,已累計發行綠色債券計438.5億元(不含本次),為國內綠色債券發行總額最大的公司。本次綠色債券所募資金將投入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南岸二小水力發電、萬里水力發電、全台小水力發電第一期、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離岸風力發電第一及二期、風力發電第五期、宜蘭仁澤地熱發電、綠能第一期、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等共計10項綠色投資計畫。
台電指出,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
一、3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70%發行新臺幣34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二、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70%發行新臺幣41.2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自發行日起屆滿第4、5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三、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綠色債券):利率1.70%發行新臺幣32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四、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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