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籌措綠能推動及電力開發所需資金,台電公司11月5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12月中旬發行110年度第4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37億元,其中10年期公司債20億元已取得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資格認可,將用於「再生能源及能源科技發展」的綠色投資計畫。
台電說明,本次綠色債券所募資金將投入湖山水庫小水力發電、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南岸二小水力發電、萬里水力發電、全台小水力發電第一期、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離岸風力發電第一及二期、風力發電第五期、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宜蘭仁澤-土場地熱發電第一期計畫等共計10項綠色投資計畫。
台電進一步說明,自106年政府推動發行綠色債券以來,台電年年響應發行,本次綠色債券為今(110)年度第二次發行,加計即將於11月中旬發行之綠色債券64億元,今年度綠色債券發行額度共84億元,總累計發行額度將達438.5億元。
台電指出,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
一、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57%發行新臺幣58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二、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62%發行新臺幣59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三、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綠色債券):利率0.69%發行新臺幣20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四、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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