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籌措電力開發所需資金,台電昨(9)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7月中、下旬發行109年度第3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17億元。台電表示,為持續開發多元電源及電網,確保穩定供電,本次籌資主要因應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第七輸變電計畫、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等。
台電說明,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
一、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55%發行新臺幣47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二、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60%發行新臺幣56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三、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66%發行新臺幣14億元,採固定利 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四、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
發言人:徐造華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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