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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綠能及開發電力,台電公司今(6)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12月中旬發行108年度第4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83.2億元,其中10年期公司債58.5億元,取得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資格認可,綠債資金將用於「再生能源及能源科技發展」的綠色投資計畫。

台電表示,從106年首次發行綠色債券至今,已累計有136億元(不含本次)的綠色債券,皆獲得國內櫃買中心綠債資格。本次籌資將投入以下綠色投資計畫,包含有鯉魚潭水庫景山水力發電、湖山水庫小水力發電、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南岸二小水力發電、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離岸風力發電第一及二期、小型再生能源發電第一期、風力發電第五期、太陽光電第二~五期、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全台小水力發電第一及二期等共計15項計畫。

台電指出,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

一、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75%發行新臺幣44.7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自發行日起屆滿第4、5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二、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80%發行新臺幣80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三、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綠色債券):利率0.85%發行新臺幣58.5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四、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

 

 

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37-7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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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財務處 陳麗珍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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