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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籌措電源開發所需資金,台電公司今(4)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7月中旬發行108年度第2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92億元,台電表示,本次籌資主要因應第七輸變電計畫、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等計畫。

    台電說明,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

一、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72%發行新臺幣48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自發行日起屆滿第4、5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二、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79%發行新臺幣80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三、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87%發行新臺幣64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四、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

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37-730-598
Email:u787200@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財務處 陳麗珍副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6811/0932-33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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