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15)日蘋果日報報導「台電短收中龍鋼鐵2億元」,台電表示,台電依汽電共生實施辦法有收購中龍鋼鐵餘電義務,中龍鋼鐵利用台電新擴建之供電線路部份售電,依照營業規則,尚需繳納該部份線路補助費共2億1,137萬元,因台電未適時通知致迄未繳付,台電已檢討改進,並請中龍鋼鐵儘速評估是否繼續售電,尚未確認前,其售電費用自10月起台電將暫不支付,並由中龍鋼鐵應繳費用扣抵。
台電表示,中龍鋼鐵公司為特高壓用戶,並設置發電設備,100年7月25日與台電簽訂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電能躉售合約,利用台電原已施設之供電線路躉售餘電,依照營業規則,免收線路補助費。中龍鋼鐵因擴廠增加用電需求,台電配合擴建供電線路,中龍鋼鐵就擴建部份已繳納新建補助費9,200萬,另中龍鋼鐵因為需要利用線路擴建部份售電,依營業規則,尚需繳納該段線路之實耗工程費與原已計收新建補助費之差額,共2億1,137萬元。惟台電因工程與業務部門未適時聯繫,至今(101)年5月發現問題後,已立即通知用戶於9月底前繳納,並檢討改進。目前中龍鋼鐵正評估是否繼續躉售電力,台電已要求儘速評估,如不再售電應辦理終止購售電合約,同時在未確認前,自10月起其躉售電費台電暫不支付,改由前述應繳費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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