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6)日自由時報報載有關核四廠淹水畫面曝光等內容,台電表示,這些都是核四廠試運轉測試時發生的問題,而核四廠房水流事件,其實是一年多前該報曾大篇幅報導的舊案。台電指出,今日報載所述的問題皆已完成改善作業,台電亦就檢測出的問題進行分析解決,以嚴謹的態度為核能安全把關。
台電表示,原能會對100年8月核四廠房水流事件,處以四級的違規,台電已懲處失職人員,並從運轉值班人員訓練面及制度的設計面加強改善;而100年10月發生之循環水溢流事件,是屬於設計上的保護功能,發生區域在廠房外,台電值班人員第一時間發現後即時處理,溢流範圍僅限於管溝的區域,該項待加強的設計問題,台電亦已處理完成,截至目前為止未再發生類似事件。
報導中有關「地方都在說核四包商借人頭領工錢」一事,台電表示,核四包商需事先提供人員的投保資料及工作資格證明,予台電審核後,依台電工作需求派工,台電再依照派工單核對人員簽到紀錄據以檢驗付款,經查並無此事,如有明確事證,台電絕不會隱瞞,必從嚴處理。
核能發言人:蔡富豐 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564
Email:u805820@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林志鴻 核發處副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7042
Email:u807812@taipower.com.tw
台電表示,原能會對100年8月核四廠房水流事件,處以四級的違規,台電已懲處失職人員,並從運轉值班人員訓練面及制度的設計面加強改善;而100年10月發生之循環水溢流事件,是屬於設計上的保護功能,發生區域在廠房外,台電值班人員第一時間發現後即時處理,溢流範圍僅限於管溝的區域,該項待加強的設計問題,台電亦已處理完成,截至目前為止未再發生類似事件。
報導中有關「地方都在說核四包商借人頭領工錢」一事,台電表示,核四包商需事先提供人員的投保資料及工作資格證明,予台電審核後,依台電工作需求派工,台電再依照派工單核對人員簽到紀錄據以檢驗付款,經查並無此事,如有明確事證,台電絕不會隱瞞,必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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