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近期外界質疑核四預算是否偷跑乙節,台電澄清表示,台電執行核四預算皆遵照立法院決議及預算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目前相關採購皆屬安檢工作相關事項,其他與安檢無關工作已暫停辦理,絕無偷跑。
一、 依據立法院102年2月26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第一項:「核四案公民投票有結果前,不辦理追加預算,不放置燃料棒,另有關101年度預算及102年度預算之執行,除已發包及安全檢測工作外,暫停施工。」經查核四計畫102年度預算原編列約117億元,已發包標案預定於102年度執行金額約28億元、工程間接費用約70億元,尚未發包標案中屬安全檢測工作相關事項之預算約9億元,合計約107億元,其他與安全檢測無關工作可延緩執行部分約10億元。
二、 另執行部份立委之臨時提案(如核四計畫地質調查、龍門電廠地形調查及釋判作業、安全風險分析評估等)及成立「強化安全檢測小組」等所需增加費用初估約需3億元,由於上述費用未及估列於102年度原編預算內,不足部分將在核四計畫已列預算總額內調整容納,惟實際可動支數將依立法院審議結果辦理。
三、 截至102年3月底止,核四計劃已執行金額約為25億元,目前所辦理之採購案皆依據立法院102年2月26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辦理,於採購前均經審慎檢討,皆屬安全檢測工作相關事項,其他與安全檢測無關工作皆已暫停辦理。
台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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