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陳謨星教授所提「台電所言核能成本僅是燃料成本」之說法,再度嚴正澄清如下:
一、 國內核能電成本的計算方式與國際相同,將折舊(建廠及各項設備投資費用之分擔)、燃料、運維費、後端費用(包括除役及核廢料處理之成本)及利息等各項成本加總後,再以實際發電度數來分攤。審計部亦逐年查核,不可能有造假的情事。
(一) 核電成本包括核後端費用,並已持續提撥超過25年
台電於76年起開始提撥核後端費用,目前每度電提撥0.17元,迄102年2月底止,累積提撥金額達2,259億元。預計於3座電廠除役時,核後端基金可累積至3座電廠除役及核廢料處理所需的3,353億元。
(二) 101年度核一、核二、核三廠的發電成本為每度0.72元
101年度我國3座運轉中核電廠的燃料費用約61.1億元,折舊費用約24.3億元,營運維護費約119.7億元(包括人事費用約25億元),利息約8.7億元,合計213.8億元。再加上核後端基金之66.7億元,3座核電廠實際發電成本約280.5億元。以101年度實際發電量約389億度來分攤,每度電發電成本約0.72元。
(三) 無論建廠費用是否已攤提完畢,核電成本皆低廉
我國3座運轉中核電廠之建廠費用大部分已折舊攤提完畢,因此101年發電成本僅約0.72元/度。即使在核電廠運轉初期,尚未攤提完成之核電成本亦僅約1元/度左右(78年度1.16元/度為歷年最高),與101年燃煤發電成本1.64元/度及燃氣複循環發電成本3.71元/度比較,核能發電成本並未較高。
二、 依國際作法估算,核四發電成本仍相對便宜
以國際間針對尚未運轉電廠所做之生命周期「均化發電成本」估算,並考量建廠、燃料、運維及後端費用等所有成本之後,依核四實際發生的建廠成本及未來追加之費用來說,核四發電成本約2元/度,如果以2015年完工運轉之燃煤電廠發電成本約2.5元/度,燃氣複循環電廠約4.7元/度來比較,相對上核四發電成本仍較便宜。
三、 2007年美國信評機構穆迪(Moody)指出的單位建廠成本是每瓩5,000至6,000美元,並非9,000至10,000美元。核四廠目前奉核定之建廠成本2,838億元,相當單位建廠成本約每瓩3,500美元,即使考量未來可能之投資總額追加,預估單位建廠成本僅約每瓩4,000餘美元。
四、 陳教授認為日本電價貴並非發電成本高,事實上日本電價調漲的原因主要在於購買石化燃料替代核能。
五、 陳教授表示將來核電廠規模會變得很小,核四廠將是世界上最大規模的核電廠,事實上小型核反應器尚未商業化,而與核四廠同機型之日本已商業運轉的核電機組容量均較核四廠為大,核四廠的單機容量並非全球最大。
六、 陳教授認為我國風力機是屬於古董式,並非事實
台電公司所設置之風力發電機,除早期的風力一期計畫、離島機組,以及受航高限制區域之單機容量可能低於2MW以外,其餘機組之單機容量皆達2MW以上,都是最現代化的機組。
台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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