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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旅美電力學者陳謨星先生認為「核電並不便宜」,台電說明如下:

一、 核能發電的會計成本是將折舊(建廠及各項設備投資費用之分擔)、燃料、運維費、後端費用(包括除役及核廢料處理之成本)及利息等各項成本加總後,再以實際發電度數來分攤。我國會計發電成本的計算方式與國際作法相同,並無特殊之做法。凡是電力專家皆應瞭解成本之計算必然不會只考慮燃料成本,而不考慮建廠或其他相關成本。

二、 我國運轉中的核一、核二及核三廠會計成本說明如下:

(一) 無論建廠費用是否已攤提完畢,核電成本皆低廉:

因建廠費用大部分已折舊攤提完畢,故101年度之平均發電成本僅約0.72元/度。即使在核電廠運轉初期,尚未攤提完成之核電成本亦僅約1元/度左右。經與101年燃煤發電成本1.64元/度及燃氣複循環發電成本3.71元/度比較,核能發電成本並未較高。

(二) 核電成本包括核後端費用,並已持續提撥超過25年:

台電公司於76年起即開始提撥核後端費用,迄102年2月底至,累積提撥金額方能達到2,259億元。目前提撥率為每度電0.17元。相關資料皆公布於相關網站,旅美學者亦可透過網站蒐集到。

三、 至於興建中的龍門(核四)廠,以國際間針對尚未運轉電廠所做之生命周期「均化發電成本」估算,並考量建廠、燃料、運維及後端費用等所有成本之後,以現有國內實際發生的建廠成本及未來追加之費用而言,核四廠之發電成本約2元/度,如果以西元2015年完工運轉之燃煤電廠發電成本約2.5元/度,燃氣複循環電廠約4.7元/度來比較,相對上核四發電成本仍較便宜。

四、 另有關單位建廠成本部分,國際間建廠成本因國情不同會有差異。核四廠目前奉核定之建廠成本2,838億元,相當單位建廠成本約3,500美元/瓩,即使考量未來可能之投資總額追加,預估約單位建廠成本約4,000餘美元/瓩,絕對不會增加至9,000美元/瓩。

五、 由於核能發電運轉時不排放二氧化碳,且核能發電之發電成本比其他發電方式為低,國際間普遍認為在因應全球氣候變遷之方式中,核能發電相對經濟可行。因此,我國即使於穩健減核過程中,應保留核能發電作為低碳能源之選項。



台電公司
發言人: 蔡專業總工程師 富豐
聯絡電話:(02) 2366-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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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連絡人: 鄭組長慶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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