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關心「台電與富邦金控業務往來情形」,台電表示,台電與富邦金控業務往來一切正常,並無外傳為特殊目的擴大或「加碼」情事,台電說明如下:
一、外匯業務部分:
目前台電與台北富邦銀行,並無買匯與開信用狀之業務往來,現有業務往來僅為在該行開立有外幣活存戶及定存戶,該兩帳戶於民國77年及80年台北銀行尚存在時即開立。活存戶部分,作為收取國外匯回收入款項之用,遇有外匯付款案件即提出動用,並由台北富邦銀行協助辦理電匯手續,核四工程款支付時如適有足額外幣庫存,亦會動用庫存支付,惟如需買匯或開信用狀支付時,因目前與台北富邦銀行並無買匯與信用狀業務往來,多由台銀、兆豐及台企銀等其他行庫支付;定存戶部分,則作為總管理處單位請廠商匯入外幣保證金之用。
核四因工程眾多,主管該工程之核火工處在台灣銀行另開有收取保證金外幣戶,作為收取核四保證金之用,核四工程並無保證金存於台北富邦銀行帳戶。
二、保險業務部分:
目前台電工程產物保險投保案件均採公開招標方式選擇保險公司,與核四工程相關之三件產物保險保單,包括「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工程(龍門計畫)安裝險」、「龍門核能發電廠存倉核燃料財物損失保險」及「龍門核能發電廠核子責任保險」均由兆豐產物保險公司承保,富邦產物保險公司並無承保核四工程。另102年度迄今新工程產物保險投保案件,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均無得標承保,故無所稱業務加碼往來情事。
發言人:李鴻洲 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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