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13)日自由時報報載有關台電多年前曾於金門等地進行地質鑽探乙節,台電鄭重澄清表示,報載金門等地之鑽探作業與去年於花蓮秀林鄉之鑽探作業相似,皆為瞭解國內各類岩體之地質特性及建立相關處置技術所作之廣泛地質研究,並未涉及用過核燃料處置場址選定。
台電表示相關調查研究依據「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29條規定,及奉原能會核定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辦理,台電於94年起開始進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第一階段之「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工作,其目的在針對國內具花崗岩、泥岩、中生代基盤岩等地區進行廣泛之地質調查研究,未涉及處置場址選定。
台電強調上述相關作業之年度計畫及執行成果皆經原能會審查後公告於原能會網站,並未隱瞞,未來將持續朝資訊充分揭露方向努力,避免造成民眾誤解。
核能發言人:蔡富豐 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564
Email:u805820@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黃添煌 副處長
聯絡電話:(02)2365-7210分機2202
Email:u063521@taipower.com.tw
- 發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