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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12)日自由時報報導「反核四 核工碩士良心PO文」乙文,台電表示,該報導引用之高先生的部落格文章內容,多屬個人主觀臆測,與事實不符部分,台電澄清說明如下:

一、 核四工程施工期間,從機組的設計、製造、施工安裝及測試均須依照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所訂定工程品保方案嚴格執行外,並執行三級品保制度;並針對重要安全有關設施進行獨立查證。另所有核能安全有關的設計與變更、設備製造、施工安裝及測試等每一項工作環節,均依法規聘請第三者檢查機構執行獨立驗證,以確保建廠工程品質。

二、 核四廠的設計採用新型的第三代改良型ABWR設計,在事故預防方面,多樣化的設計可確保反應器緊急停機及冷卻功能,將爐心熔損機率降低為傳統核電廠的10分之1,表示核四廠在設計上較傳統電廠更安全。

三、 我國電廠原即有5重防災優勢,核安總體檢後又新增「斷然處置措施」及防海嘯牆興建規劃,總計較褔島一廠多出7重防災優勢。OECD國際專家亦認定我國核能電廠符合國際核安標準,確認我國核電廠是不會發生類似福島核災的情境。

四、 101年2月世界核能運轉協會(WANO)專家團來台評估我國核能電廠執行安全防護總體檢成效,認定已經符合國際核安標準。

五、 102年3月原能會邀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核能署(OECD/NEA)專家團來台評估我國核電廠進行壓力測試結果,結論認為:我國壓力測試的標準及程序與歐盟相同,各強化措施也與歐盟各國類似。

核能發言人:蔡富豐 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564
Email:u805820@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黃咸弘 組長
聯絡電話:(02)2366-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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