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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20)日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焚化廠、水庫電廠購電價格較低乙節,台電公司表示收購垃圾焚化廠購電費率係依能源局公告之「綜合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購電費率」辦理,依該局101年10月8日發布修正之費率,已提高離峰收購電價,由於焚化廠因垃圾有即收即燒之特性,且垃圾收集普遍於夜間進行,離峰發電度數占比較高,本次調價對焚化廠相對有利。
至於翡翠水庫電廠屬非川流式水力,故非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躉購費率適用對象,價格係由台電公司與臺北市政府翡管局雙方合意訂定,依現行購售電契約規定,水庫電廠購電價格按電價調整幅度之80%隨同調整,經統計自84年至100年調整幅度高達25.3% ,另配合101年6月10日電價調整之調幅為8.328%。
有關台北市翡翠水庫、垃圾焚化廠購電價格問題,經濟部能源局已於今(101)年11月23日邀集臺北市政府翡管局、環保局及台電公司協商討論,未來台電公司將配合經濟部協調作業辦理。

台電公司
發言人:李鴻洲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67
Email:u769669@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路奎琛組長
聯絡電話:(02)2366-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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