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27)日媒體報導有關核電廠斷然處置乙節,台電表示,核電廠在原始設計上,即設置多重防禦,在日本福島事故後,台電另針對超出設計基準事故之複合式災害進行了核安總體檢,設置了包含海嘯牆(發包中)、多重備用電源等強化防線,即使發生超出設計基準的事故,也可有效防止核災發生,而「斷然處置措施」僅是為了掌握黃金時效、避免爐心熔毀所設計的額外防線,是假設在機率極低的極端狀況下,以上種種防護屏障均被突破時,台電不惜棄廠仍要確保人民安全之應變措施。
另針對今日自由時報報導核一燃料池即將爆滿乙節,台電表示經過評估風險與各種考量,在核一廠內進行用過燃料乾式貯存熱測試並啟用乾式貯存場,是最保險也是最安全的方式,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現已竣工並經監造技師評估確認安全無虞,也已獲原能會同意進行「熱測試」,俟新北市府之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審查通過後,即可進行乾式貯存之相關作業,以上兩項相關說明如下:
一、 針對超出設計基準事故之複合式災害,台電已進行核安總體檢,提出了包括建置防海嘯牆(從根本解決造成福島核電廠事故的原因)、購置電源車、移動式發電機、延長電池供電能力等措施,強化了抗地震、海嘯等天災的能力,再加上原來即已有之氣冷式柴油發電機及位置遠高於海嘯可能侵襲高度之氣渦輪發電機,可在即使發生超出設計基準的事故,也能有效防止核災發生。
二、 斷然處置措施是在最短時間內,將所有可運用的水源(不管是生水或海水)與注水路徑列置完成,確保在需要時可注入反應爐,維持核燃料有水覆蓋,不會發生爐心熔毀,亦即不會有大量氫氣與輻射物質外釋的問題。執行斷然處置過程之降壓期間,即使有微量輻射,也經過有效處理才會排放至廠外,絕不會影響環境或對民眾產生危害。台電亦將依原能會意見並參考國外之緊急計畫 (EPG)/嚴重事故(SAG)修訂內容,持續加強斷然處置措施。
三、 報載所謂將核一廠用過燃料運至核二廠或核四廠等方案,台電已進行過評估,因核二廠同樣面臨燃料池即將貯滿的情況,且跨廠運送也有運送風險與民眾接受度等考量;至於興建中的核四廠,因相關系統測試尚未完成,且距核一廠更遠,運送難度更高,經評估各種風險與考量,台電認為在核一廠內進行乾式貯存,是最保險也最安全的中期貯存方式。
核一廠採用的乾式貯存是國際上有多年使用經驗的成熟技術,並已獲原能會同意進行「熱測試」作業,目前台電仍以在103年2月開始進行用過燃料乾式貯存作業為目標,已提供相關補充修正資料報請新北市政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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