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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質疑大潭電廠新增機組輸電線路變更未送環評審查,台電澄清,依照法規新設輸電線路未達50公里無須辦理環評作業,本計畫輸電線路長度約30公里,即使是新設線路,依法亦不需環評。由於大潭電廠核定環說書原載明345kV大潭-龍潭電源缐,現變更為161kV大潭-林口缐,與原核定環說書不同,台電因此依法提出環差申請。

台電說明,大潭電廠新增機組環評已於103年9月通過審查,原規劃大潭電廠未來新增機組發電後,透過345kV的輸電線路向東輸送到龍潭變電所;為分散輸電系統風險,避免電力過於集中龍潭變電所,台電變更輸電線路路徑,改以161kV的輸電線路,向北輸送至林口電廠。變更線路將沿著台61線快速道路全線地下化埋設,路線周邊主要是工業區,避開人口稠密地區,可降低環境衝擊,且剩餘土石減少超過20萬方(立方米),縮短工期超過20個月,並可節省投資費用。

台電後續將依據昨(17)日環差初審會議中環評委員的要求,補充輸電線路施工期間環境調查相關資料,並加強與民眾溝通,提送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審查。

 

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管理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37-7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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