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質疑台電示範風場離岸風機採購案轉嫁全民負擔,台電澄清指出,台電本身也是離岸風力的開發商,本案為台電自行出資,所有投資都可以回收。台電表示,台電遵循政府採購法程序,透過公開招標,本案得標廠商比利時商楊德諾與日商日立集團具有海域風電建設的能力與實際經驗,所建置之相關設備與未來賣電收入均歸台電所有。
有關外界指稱政院及主管部會毫無知悉,台電強調,行政院長期關注離岸風電發展,林全前院長曾多次聽取報告,去年9月賴院長上任後,亦已2次正式院會中,聽取經濟部離岸風電及綠能推動方案的專題報告,政府高層對於離岸風電推展及台電示範風場計劃均有知悉及掌握。
台電進一步說明,針對台電示範風場(離岸風電第一期)計畫,台電為開發商的角色,得標廠商比利時商楊德諾與日商日立則是聯合承攬商,比利時商楊德諾是歐洲海事工程專家,在海域風電工程包括載運、打樁、吊裝等具備專業能力,日立集團則在日本陸域及海上風機皆有建置實績。
台電強調,離案風電第一期計畫總裝置容量達10.92萬瓩(109.2MW),年發電量超過3.6億度,提供近9萬家戶一年用電。此計畫預算249.9億,將用於協助台電開發風場,包含鑽探、所有風機等設備、施工安裝、施工船、打樁等約221億,其餘費用則用於完工後5年的風機運轉維護等工作。台電補充,此計畫經公開招標上(2)月13日決標,預定今年進行風機設置海域調查、地質鑽探及設計作業,目標2020年底併聯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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