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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17)日自由時報報導核四廠員工爆料核四廠廠長曾於今年5月的廠內員工座談場合表示要留人續建一號機,直到完全做完才封存,台電駁斥表示,爆料者擅自曲解核四廠廠長語意,完全與事實不符,廠長當時指的是要做好安檢工作、證明龍門電廠(核四)的安全性之後才封存,更何況龍門電廠一號機早已完工,根本不需要續建。台電呼籲,媒體報導之前應善盡查證責任,並請把查證的證據拿出來接受社會公評,否則單憑匿名爆料者的片面之詞,便炒作所謂「偷偷續建」的重大指控,實在不負責任,相關說明如下:
一、 爆料者曲解廠長語意:
龍門電廠一號機本已經完工,根本無續建的問題,龍門電廠王廠長曾於今年5月份在廠內員工座談場合要求員工須將安檢工作做好,證明龍門電廠的安全後才能封存,爆料者擅自將當時一號機的安檢工作曲解為續建,與事實不符。
二、 人員調離不補:
龍門電廠現正進行封存準備,人力配合工作需求逐步裁減,絕無爆料者指稱還有24名新人在核發處等待調入之情事,另現有人力中有近百人借調到核一、二、三廠支援大修工作。
三、 絕不可能違反政策偷續建:
龍門電廠封存計畫已於9月1日提送原能會審核,待原能會核定後,台電將據以執行兩部機的封存作業,絕不可能違反政策偷偷續建。

核能發言人:林德福 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564/0958-819-381
Email:u853681@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 核能發電處 簡福添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7040/0932-19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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