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電公司大約每兩個月會派人去記錄家裡的電表,看看一共用了多少度電,然後再計算出應該繳多少電費,也就是說,家裡的電費是兩個月才繳一次! 在「一度電多少錢」單元裡有說過,家裡每個月用的前120度電,每度是1.68元,接下來的210度電,非夏月期間每度是2.16元,夏月期間則為2.45元…….。因為電費是兩個月才計算一次,所以表示這兩個月用的前240度電,每度電是1.68元(每個月有120度,兩個月共240度),接下來的420度電(每個月有210度,兩個月共420度),非夏月期間每度是2.16元,夏月期間則為2.45元,餘此類推。 所以,如果在113年4月1日到112年5月31日兩個月內,家裡一共用了700度電,那麼,我們可以把這700度電分成以下三個部份:
因為用電期間是4~5月份,屬於非夏月期間,所以前面的240度電,每度是1.68元,接下來的420度,每度2.16元,最後的40度,每度是3.03元, 因此,這一期應繳的電費為: 240×1.68+420×2.16+40×3.03=1431.6(元),四捨五入進整為1432元。 但是因為實際應繳的電費還牽涉到用電的種類、公共用電的分攤、計費期間是否跨夏月跟非夏月、是否有節電折扣等等,所以實際的電費金額還是以電費帳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