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同心園地季刊第201期

隨著少子化,結婚對數越來越少,但離婚對數 的變化卻不大,位居亞洲之冠。在所有年齡層 中,以「35歲至39歲」為離婚率最高的階段,在 2020年時已經突破一萬對了,這意味著什麼呢? 代表婚姻的定義在改變中,「從一而終」、「百 年好合」、「一夜夫妻百日恩」,已不再是婚姻 中的教條或目標了。 現代婚姻學定義婚姻為兩個有共同話題、互有 好感、相互產生情愫之人,產生共識,認為兩 個人一起生活,建立家庭,會比單身一個人更 充實且有建設性,乃決定結連理,共度未來。 因為婚姻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個人 的選擇,當然就該慎重。 現代社會中,婚姻只是個人生活方式的一種選 擇,離婚也是。如今離婚已是平常事,不用再 躲躲藏藏,諱莫若深。以往離婚夫妻通常是永 不往來,或各自嫁娶互不相干,近年來因婆家 干涉漸少,女權提高及兒童福祉被重視,離了 婚的兩家漸有來往,有平和的見面,也有劍拔 弩張的局面。因此產生了許多亂象,比較常見 的有以下幾種現象: 一、 因孩子而被迫來往的父母,多呈負面互動 孩子可能兩邊住,或定期與一方父母見面,兩 個大人爭寵子女,不是酸對方,就是會向孩子 打聽對方近況,給予低評價,往往造成孩子無 法判斷不知所從。 二、一方心有不甘,糾纏另一方 前夫糾纏前妻,伸手要錢或嫉妒她交男友;抑 或是前妻懷恨前夫,到處散布壞話,吃醋他的 新歡,找上門進讒言等等。人一帶著仇恨,就 想發洩想報復,什麼不理性的事情都做得出 來,損人不利己,還有可能對簿公堂,結下永 遠的痛恨。 三、離婚後做朋友 雙方都想通,願意不計前嫌,放下怨恨,祝福對 方。因孩子無辜,為了孩子,兩人都願意和平相 處,以朋友相待,也都尊重對方為孩子的至親, 只是華人要做到這樣的境界還真不容易。 四、離婚後成同居人 雙方分開後開始想念對方的好,彼此也有悔改 之意,且因擔心孩子,最後彼此同意還是住在 一起,回到原來生活的窠臼。小吵依然發生, 大吵卻沒有了,反正已經離婚了,也習慣這種 同居生活了,很多事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五、離婚後成事業夥伴 有些夫妻原本共同經營事業,分手時區分財 產,各自開店或打拼。也有感情分手但事業繼 續合夥的,這類人較理性,看中彼此經商的才 幹,但下班後各自居住,也不會去干涉對方的 情事。 60 EAPs 停看聽 夫妻關係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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